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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规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37 更新时间:2015/4/23 14:59:06 文章录入:hbh 责任编辑:hb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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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 (1)上班要求:①上午:全体教师早读课预备钟前到校。②下午:全体教师下午预备钟前到校。 (2)下班要求:上午和下午都是最后一节课下课后下班。 (3)晚自习、宿舍管理、早操等另行安排。 (4)没按规定要求上下班的算迟到或早退。 (5)全体教师上下班考勤以指纹考勤为准,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教师持书面申请书,先到级组领导申请,再到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科研处负责请假统计,教务处负责课程调整。因急事外出,未能书面请假的,应向级组领导进行电话和短信请假,级组领导短信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假期最多一个上午或下午,否则按旷工论处。 (2)一学期请私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0个工作日(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或一学期无故旷工两天或旷课4节,终止聘用合同。 3.出勤 出勤与公办教师的财政绩效工资、民办月基本工资挂钩。 (1)请私假一天的,公办教师扣绩效工资36元,民办教师扣基本工资36元。 (2)无故旷工一个上午或下午的,公办教师扣绩效工资100元,民办教师扣基本工资100元。 (3)无故旷课一节的,公办教师扣绩效工资100元,民办教师扣基本工资100元。 (4)无故不参加会议(教职工会议、级组会议、科组会议、集体备课等)、升旗、集会或校内外集体活动等的,公办教师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民办教师一次扣基本工资30元。 (5)无故不参加值日的,公办教师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民办教师一次扣基本工资30元。 4.考核 出勤实行量化考核管理,每周统计,量化基本分为100分。量化标准: (1)请私假一个上午或下午扣1分。 (2)请私假一天扣2分。 (3)上班迟到、早退的各扣2分(以指纹为准,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4)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的各扣2分。 (5)无故旷工一个上午或下午的扣10分;无故旷课一节的扣20分。 (6)会议(教职工会议、级组会议、科组会议、集体备课等)、升旗、集会或校内外集体活动等因事请假的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6分。 (7)值日迟到或早退或因私请假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值日一次扣6分。 5.其他 (1)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经级组领导审批(短信)同意,一周内迟到加早退请假累计2次或请假半天,扣分但不扣绩效工资(民办基本工资),一周内迟到加早退请假累计超过2次或请假超过半天(请假半天相当于:一次迟到 + 一次早退请假次数),则按一周内实际请假次数扣分扣绩效工资(民办基本工资)。 (2)级组领导负责级组老师临时请假考勤、上课迟到、早退考勤。科组长负责科研活动考勤。科研处负责升旗、集会、值日、上下班、老师请假、旷工、旷课等考勤。 (3)考勤量化分与各类评优评先、评“十佳教师” 挂钩。一学期考勤分在80分以下,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评“十佳教师”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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