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初中教师专业成长,切实提高初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依据《河源市振兴初中行动计划》(2014—2017年)精神,决定自2014年起,在全市初中学校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学科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二)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教研组、教研室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完善基于岗位、基于问题、基于教师发展需求的校本研修活动机制。
二、活动对象
全市初中各学科专任教师。
三、活动内容
(一)教学基本功。包括教学礼仪、普通话、板书板画、学科特色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
(二)基本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研究能力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河源市初中教师岗位大练兵内容及要求》(附件1)。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练兵内容,创新练兵方式,形成本地本校练兵特色。
(三)练兵主要内容。各学校要围绕抓好教学基本功和基本教学能力提升,着重开展好“十个一”练兵活动。
1.每位教师每学期写一本硬笔书法。
2.每位教师每周上交一幅代表自己练兵水平的“板书板画”作品,由学校集中拍摄存档。
3.每位教师每周撰写一篇教学日记或教学反思。
4.每位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与所任学科有关的教学论文。
5.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交学校一篇反映本人练兵水平的优质教学设计(含教案、课件)参与学校评比。
6.每位教师每学期做一次集体备课中心发言人,发言稿须上交学校留存。
7.每位教师每周听一节本校或外校优秀教师的课,听课记录须上交学校存档。
8.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公开课教案、说课稿、听评课材料一并整理上交学校存档。
9.每位教师每学期出一份高质量的学科检测试题。
10.每位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科技能展示。如语文教师诗文朗诵,理化生教师的实验操作,地理学科板图板画,数学教师的解题能力与技巧,音体美教师的特长展示等。
四、方法与途径
本次练兵活动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市、县(区)共同推进,采用“行政推动、学校组织、个人研修、竞赛促练”等形式进行。学校是开展本次练兵活动的组织者,具体负责教师练兵活动的规划与组织实施。
本次练兵活动的主体是教师。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练兵活动,规范练兵动作,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结合常规教学活动,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练兵,切实提高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与学科教学能力。
1.自学自练,实践反思。
教师个人要根据自身实际和专业发展现状,确定自己的教学能力训练目标,突出岗位自练与实践反思,通过理论学习、自我训练、课堂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日记,开展反思性教学,实现教学技能的提高。
2.同伴互助,团队协作。
建立以年级组、科组为单位的教师专业发展团队,立足课堂、立足日常教研备课,开展有效的理论学习、课堂教学实践研究、互动交流等活动,开展岗位练兵。以教学课例为载体,以课标研读、教材解析为重点,加强同伴交流与教研组、备课组等教师专业发展团队建设,在校本研修中实现教师的专业成长。
3.校际交流,区域协作。
建立区域教学基本功训练联合体,充分发挥优秀学校的辐射与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与薄弱学校的支持,实现优势互补、强弱整合,形成区域教学协作区,带动薄弱学校、学科的进步与发展。
4.研训结合,以赛促练。
各级(市、县、校)教研部门要根据教师练兵过程中的不足和薄弱情况开展针对性的研训活动,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与专业引领、支持,提高岗位练兵活动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举办形式多样的教学技能比赛和评比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
五、程序与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2017年6月结束。各学校以学年为周期,依照此方案的程序和步骤组织开展活动。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8月—9月)。工作重点:
1.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召开练兵活动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全员参与、共同提高。
2.制定实施(计划)细则。各学校健全活动领导机构,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练兵计划或活动实施细则。学校应于每学年开学初将学校本学年教师岗位大练兵计划或实施细则报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
(二)教师练兵阶段(每年9月—次年6月)。工作重点:
1.教师个人要根据练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发展现状,自学自练,团队互助,切实提高教学基本功与学科教学能力。
2.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的作用,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分项目地开展训练,举办形式多样的教学技能比赛和评比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形成学校练兵特色。
3.市、县(区)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的不同阶段,采用现场会、成果展示会、经验交流会、竞赛等方式,展示练兵成果,激励先进,推广成功经验。
(三)总结考核阶段(每年7月—9月)。工作重点:
1.岗位练兵活动考核。学校对本校教师当年参加岗位练兵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评比标准由学校制定。
2.岗位练兵活动总结。学校结合平时教师练兵情况,依据练兵结果,对教师表彰奖励;学校及时完善当年教师岗位练兵材料,总结推广练兵的经验和成果。
3.市、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对学校练兵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检阅练兵成果。检查的重点是各学校对“十个一”练兵内容的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教师教师岗位练兵活动是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县(区)、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校要成立“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考核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市、县(区)共同推进,学校具体负责。各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确保练兵活动全面开展、扎实有效。
(二)落实责任,讲求工作实效。
教师岗位大练兵重在练兵,旨在提高。各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师的基本功训练上,要立足教师岗位和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确定练兵内容;要立足校本,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要全员“真练”,不冲击学校正常教学工作;要强化过程,讲求实效。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跟踪检查、指导、评估,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完善考核机制。
要基于激励教师不断发展,注重过程的理念,建立“大练兵”活动的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岗位练兵的考评办法与考核机制。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岗位练兵记录档案,完善教师岗位练兵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河源市初中教师岗位练兵情况考核记录表》)及相关材料。教师参加岗位练兵的情况可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本次活动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为此次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练兵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区)、学校要注重通过墙报、橱窗、媒体等形式加大岗位练兵信息宣传报道的力度,激发广大教师的练兵热情,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通报活动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此次活动深入、全面、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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